《湖南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教育(體)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國資委,省直機關各廳局、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各省屬企業,省屬各高等學校: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對于提升國民素質、加快建設科教強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堅持分工負責、按職盡責,確保文件明確的各項規定要求落實落地。要嚴格落實公務員招錄規定,招錄機關編制考試錄用計劃,應當合理設置職位資格條件,一般不得對學歷性質進行限制。要依法保障非全日制研究生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權利,督促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招聘要根據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條件,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把保障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納入“311”就業服務、“三年3萬青年見習計劃”等活動范疇,支持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的就業服務和創業扶持政策。各高校要嚴格招聘資格審查,對進入校園招聘的企業,不得區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聘。各地要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的落戶限制,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內的高校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其他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可以辦理戶口遷入工作單位所在地或創業地。

  湖 南 省 教 育 廳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 南 省 公 安 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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